
新加坡消費品保護法規1991指定新加坡標准,生産力和創新委員作爲産品安全職能機構,負責對消費者保護(安全要求)注冊方案(CPS)涉及的産品進行許可和注冊。只有帶SAFETY標志的注冊産品才能在新加坡銷售,在新加坡負責銷售例管貨物給消費者的有關單位都必須向安全當局登記每個型號。登錄時必須以證書和測試報告證實此型號符合強制性産品安全標注。
目前新加坡只要求安全,而對EMC只是自願原則。
安全要求:在IEC標准要求下,産品還要符合熱帶條件測試,且新加坡認證必須提供當地的代理商,證書持有人也爲當地代理商。産品于取得PSB之後,方可進入新加

1.證書持有者爲新加坡當地注冊公司;
2.無工廠檢查及年費;
3.證書有效期爲三年;
4.産品若爲直插式電源,則插頭要符合相關要求,如歐規插頭則要符合EN50075,英規插頭則需符合BS1363或者SS246要求,並有相關插頭測試報告;
5.産品認證無系列申請,每張證書只能涵蓋單一型號以及一個商標;
6.如持有效的CB證書或報告,一般不需要提供樣品;
7.標准:IEC標准+新加坡差異,或SS標准;



1.有效期在三年內CB證書和測試報告(僅英文版)
2.標簽(申請PSB僅接受單一型號,不接受系列型號申請)
3.線路圖以及Layout
4.零件材料表(BOM)
5.架構/工程圖和零件表
6.英文使用手冊
7.彩色照片,包含外觀和內部(重要安全性零件)照片文件
8.其他資料,新加坡的進口商或代理商的名稱、地址及聯絡人的詳細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