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SMI是中国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英文“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的缩写。根据中国台湾经济部公告,从2005年7月1日起,进入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要实行电磁兼容性和安规两个方面的监管。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EMC测试及相关检测,才可被授权使用。
标准检验局(BSMI)在政府经济部门的领导下,对进入台湾市场的电子电器类产品制订产品检验规范。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EMC测试及相关检测,才可被授权使用BSMI标志。BSMI認證是强制性的,他对EMC和SAFETY都有要求。BSMI目前没有工厂检查,但必须按照标准局的规定办事。台湾电压:单相110V/220, 三相220V, 频率60Hz。

認證産品如您的産品落在以下的範圍內,即需申請驗證以拓展國內市場:
1、强制性商品检验标识(CI MARK):
电机类产品(如家电产品),电子类产品(如咨讯类设备及娱乐视听类设备产 品),机械类产品(如电动工具类设备), 化工类产品(如轮胎及玩具)。
2、自愿性正字标识(CNS MARK):
工業産品,建材,電線,家電産品汽機車零件,工業原料,或競爭對手産品上已有正字標識者。
3、自愿性产品验证标识(VPC MARK):
安規重要零組件,數位機上盒,燈座,電池充電器,限用有害物質,锂電池,車輛電磁相容性,運動健身設備等。



型式認可包含兩種:
1、EMC型式認可(取代原先的EMC申請),從2002年11月1日起強制執行。
適用的産品:61項電子電器産品只有EMI要求,124項電子電器産品只需EMI+安規報告(如果産品有安規要求)。
適用的標准:只有EMI。需要提供的文件有(電磁兼容型式認可申請書、測試報告、技術文件:照片、標簽、有電磁兼容的零部件、方框圖和使用手冊)。
2、型式認可(EMC+Safety),從2004年1月1日起有178種電子電器産品需要申請此種認可。
適用的標准:EMC+Safety,需要提供的文件有(産品型式認可申請書、公司或工廠的執照、測試報告、用于電磁兼容性的技術文件:照片、標簽、有電磁幹擾的零部件、方框圖和使用手冊以及安規的技術文件)。
證書有效期:三年,可延期一次。






